债务追讨诉讼需要以下几类证据:
1. **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**:
自然人**: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资料,出借款项时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很有必要。
法人或其他组织**: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工商登记档案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主体登记资料,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。
当事人名称变更**:若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,需及时提交变更后的登记资料。
夫妻共同债务**:若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,要提交夫妻婚姻关系证明,如结婚证等。
担保人**: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,担保人是法人的,应提供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、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。
2. **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**:
债权凭证**:借款合同、收据、还款计划书、还款承诺书等,明确记载借款金额、利率、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。
转账记录**:银行转账记录、微信转账、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,转账备注可标明“借款”字样。若为现金交付,需有借款人出具的收条,或在合同中注明现金支付方式。
其他证据**:若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,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、地点、金额的其他证据,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。
担保抵押证据**:有担保人的,需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;有抵押的,应提供抵押合同、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。
3. **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**: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,载明起算日及截止日期及利息计算标准等。
4. **诉讼时效证明证据**:
催款记录**:还款催收通知书、催收短信、催收电话录音等。
还款承诺**: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承诺书等。
此外,在收集和准备证据时,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关联性,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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